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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6-03-11 07:03:10 人气:
,且生育当月处于参保状态的,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;在我省连续足额缴费不足12个月,或生育当月处于非参保状态的,不发放生育津贴。
养老保险中断的时间越长,那么相应的累计缴费时间就会缩短,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也会相对较少,最后到手的养老金也会相对较少。
随着法定退休年龄的延迟,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也相应作了调整,从2030年起由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。
需要提醒的是,养老金是根据每个参保人历年缴费基数、合计缴费年限等计算的。大家可以在苏州本地宝公众号回复【养老金】,测算一下自己的养老金已经多少了哦~
★职工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之一是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,如单位在员工在职期间未按规定缴纳造成欠缴断缴的,会影响失业保险金正常申领。
★另外失业保险金申领期限和缴费年限有关,所以断缴会影响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月数。
失业保险缴费每满1年可以领取2个月,满10年可以领取20个月,满12年及以上可以领取24个月,最多不超过24个月。
境内高校毕业生毕业后2年半内在苏州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(不含补缴)满6个月,且连续参保的首月在毕业后2年内,首次申领的时限为毕业后3年内。
续领:首次申领成功后需在苏州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正常参保(不含断缴、补缴)。续领补贴的时限为首次申领成功后18个月。
申请人毕业后2年内首次到苏州工业园区就业,且在符合条件的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(不含补缴)至少12个月社保,申请时需在该用人单位在职在岗。
申请时在园区就业、创业并连续正常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保或个税,缩短为3个月。
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费,主动申请为职工补缴应参保未参保工作时间的社会保险费。
灵活就业人员、退休延缴人员未按时缴纳职工医保费的不予补缴。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到达法定退休年龄,但是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,可以按照相关政策申请延缴。参保人离开单位后,如没有及时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,或办理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但缴费失败的,其未参保或中断的缴费年限,不能以事后追补的方式进行补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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